信號燈廠家淺析工業(yè)設備信號燈的發(fā)展歷史
在19世紀初,在英國中部的約克城,紅、綠裝分別代表女性的不同身份。其中,著紅裝的女人表示我已結婚,而著綠裝的女人則是未婚者。后來,英國倫敦議會大廈前經(jīng)常發(fā)生馬車軋人的事故,于是人們受到紅綠裝啟發(fā),1868年12月10日,信號燈家族的第一個成員就在倫敦議會大廈的廣場上誕生了,由當時英國機械師德·哈特設計、制造的燈柱高7米,身上掛著一盞紅、綠兩色的提燈--煤氣交通信號燈,這是城市街道的第一盞信號燈。在燈的腳下,一名手持長桿的警察隨心所欲地牽動皮帶轉換提燈的顏色。
信號燈,交通指揮燈是非裔美國人加萊特摩根在1923年發(fā)明的。此前,鐵路交通已經(jīng)使用自動轉換的燈光信號有一段時間了。但是由于火車是按固定的時刻表以單列方式運行的,而且火車要停下來不是很容易,因此鐵路上使用的信號只有一種命令:通行。公路交通的紅綠燈則不一樣,它的職責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告訴汽車司機把車輛停下來。
美國夏威夷大學心理學家詹姆斯指出,人有一種將剎車和油門與自尊相互聯(lián)系的傾向。他說:駕車者看到黃燈亮時,心里便暗暗作好加速的準備。如果此時紅燈亮了,馬上就會產(chǎn)生一種失望的感覺。他把交叉路口稱作“心理動力區(qū)”。如果他的理論成立的話,這個區(qū)域在佛羅伊德心理學理論中應該是屬于超我(supere go)而非本能(id)的范疇。